10月25日,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隆新材)IPO将上会审核,拟登陆北交所。
在9月23日,科隆新材就曾上会一次,可惜录得“暂缓审议”,也就是说1个月后,科隆新材迎来二度上会。
核心技术人员履历存疑,三分之二的核心技术人员或无贡献专利
对于IPO公司的信息披露,保证准确性应当是最基本的要求。然而,科隆新材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履历却与公开信息存在出入。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4年10月15日,科隆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为王东平、司宪林、陈宏3人。
履历显示,1995 年至-2016 年,王东平就职于西北橡胶塑料研 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但据企业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成立于2001年6月,王东平任职时间比该公司的成立还早了6年。
陈宏1983-2001年就职于沈阳第四橡胶厂,但据企业公开信息查询,该企业成立于1989年6月,陈宏任职时间比该公司的成立还早了6年。
为何会出现上述现象呢?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履历的真实性是否存疑?
还值得一提的是,科隆新材的3名核心技术人员中,2名或未“现身”公司专利发明人名单。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4年10月15日,科隆新材及其子公司共拥有18项专利。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4年10月21日,科隆新材共获得专利17项,科隆新材子公司陕西迈纬尔胶管有限公司获得专利1项。
截至查询日2024年10月21日,在科隆新材及其子公司获得的专利中,核心技术人员王东平作为发明人参与了其中1项,另外两名核心技术人员司宪林、陈宏未现身专利发明人名单中。
科隆新材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问题也不容忽视。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许旭光、王晓辉因个人原因分别于2022年9月、2023年5月离职,其中,王晓辉同时还是科隆新材的董事。
销售数据前后自相矛盾
据招股书(上会稿)“主要客户情况”处披露,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郑煤机)为科隆新材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科隆新材对郑煤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104.03万元、3,146.17万元、2,661.82万元和1,293.62万元。
同时,科隆新材招股书(上会稿)披露,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郑煤机不仅是科隆新材的客户还是科隆新材的供应商。
据“客户与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处披露,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科隆新材对郑煤机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922.04万元、2,915.82万元、2,220.41万元和1,125.17万元,较“主要客户情况”处少了181.99万元、230.35万元、441.41万元、168.45万元。
截图来源:科隆新材招股书(上会稿)
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被警示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4年10月15日,邹威文、穆倩夫妇为科隆新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威文持有公司17,620,55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50%,邹威文之妻穆倩持有公司15,274,31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邹威文、穆倩合计持有公司32,894,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4%,为公司控股股东。
此外,邹威文担任科隆新材董事长、穆倩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具有重要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起到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在IPO前夕,科隆新材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问题一度受到外界较多关注。
2020年,邹威文、邹鑫(科隆新材总经理,系邹威文与穆倩之子)曾以差旅费等用途借用公司备用金,但未按备用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最长借用期限及时报销或偿还备用金。其中,邹威文未及时清偿备用金累计金额为103.50万元,邹鑫未及时清偿备用金累计金额为59万元。两人分别于2020年11月、12月归还了全部借用的备用金。同时,公司分别向邹威文、邹鑫收取资金使用费9815.90元、17658.25元。
2023年10月20日,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下发《关于对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对科隆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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