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实践“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的安全发展目标,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积极推行简政放权,不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国家和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在规范涉企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的前提下,持续优化执法机制,推进精准化、差异化监管,着力履行帮扶、监管、指导的职能。绝大部分矿山(企业)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明显增强,安全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安全状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快速好转。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由系统性向区域转变,管理漏洞由整体向局部细节缩减。但是,我们务必清醒认识到极个别矿山(企业)还存在安全理念、管理力度、管理能力方面参差不齐,疏于统筹安全发展等现象。个别矿山(企业)对国家政府新颁布的规程、规范、标准理解不够,把握不准,应用不力,对现代化和智能化装备系统运用不够熟练,细节上管理重视不足,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仍任存在。安全生产管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辩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等方面还有较大提高空间。
2026年初至今,从内蒙古自治区发生的压力容器爆炸重大事故、湖南省发生的鞭炮厂爆炸特大事故、山西省发生的煤矿瓦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分析,我们不能不清醒的认识到,从安全管理和事故风险管控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企业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首先,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压力很重,也下大力量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安全因素。但因矿山企业规模大,体量重,涉及广,资金多等特点,致使处罚企业起到的警示不明显。因此,如果能够将重大隐患分类划级,克服“一刀切”,针对风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增加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隐患和事故成本,应该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切实做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关键是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企业需逐步推进安全奖励制度与处罚机制并行的模式,克服一味处罚思维,对于那些学习积极的,掌握风险辨识能力、管控风险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强的,积极揭发检举或主动制止身边“三违”的,主动排查处理隐患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分类分级给与奖励,打破奖励从罚款中出钱的传统理念。

其次,应避免领导“万事通”的观念,克服培训只是从业人员的任务的思想,改变上级给下级讲课的传统做法,打破坐在讲台宣读PPT的学校式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多讲解一些针对性强,实用性高的知识技能。安排有经验的从业人员给管理人员讲讲现场环境、岗位风险、管控经验也值得提倡。
从根本上提升培训质量已迫在眉睫,不仅仅需要严格考核制度,还应该从培训机构入手抓培训工作,一个地方多家培训机构,对提升培训质量竞争机制有益处,但是也会滋生出企业以“及格率不够就用下一家”的风气。政府对那些注重培训质量,严格考核制度,拒绝以培训合格率换取培训合同的培训机构应给予支持。

第三,对矿山企业而言,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无处不在,风险管控失效就会形成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查处不及时不彻底就会导致事故。事故发生的诱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影响等,其中近90%的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而无论是企业自身、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察机构多少频次的检查,大都在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作业环境,因为,检查的时候作业人员不违章或不作业。所以作业人员本身或周围人员才是掌握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最直接的检查者和克服力量。充分发挥作业人员和附近人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应该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
第四,部分作业人员和个别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提升空间,生产安全意识,对规程规范解读存在局限,现场落实不够严谨,风险辩识管控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不应该”、“应该不会”、“应该可以”、“不会有事”等侥幸思维还存在。
传统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由机关科室(部门)人员进行梳理辨识评估,可是这部分人员大都未从事过现场作业,甚至有些入职时间较短的人员还不熟悉现场作业环节、环境、特点、性能等因素,只能参考设备说明、作业规程、既有的操作规程等辨识该岗位风险,梳理后制定管控措施下发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死记硬背,僵化落实。而真正了解作业现场实际情况的是作业人员,应该由作业人员自己根据作业现场实际、设备操作情况、周围环境特点辨识本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不需要组织语言、词句,说清楚就可以,辨识好后带到班组、区队分析讨论,交由机关科室(部门)人员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进行梳理、规范、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再发给作业人员熟悉、实施,这样既能避免作业人员靠死记硬背和被动实施,又有助于提高作业人员学习感知能力和遵规守纪的主动性,提升他们的识别管控风险和防灾抗灾应急避险的知识技能。
经过2019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2024年视频监控重新定位。绝大部分煤矿的监测预警系统均已完善,并实现有效运营。监测监控系统作为生产作业环境有益气体降低,有毒有害气体升高超限的第一道预警防线,为企业管理者提供作业环境治理的首发警示,作用极大。只有监测监控系统及时报警,现场人员才能够及时撤离影响区域,管理人员才能够快速采取处置措施,生产安全事故才能够早期控制,安全生产才能够得到保障。但是,近来出现了一些怪现象,“零报警”、“杜绝超限报警”、“身边无报警”等等提法层出不穷。不可否认,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按事故处置,加大了管理力度,从严要求不可厚诽,但是因为一处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就责令全矿停产处理,难免有些小题大做,就会导致极个别企业管理者想尽办法、绞尽脑汁去规避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传感器错位安装、包裹传感器、蓄意破坏、隐蔽工作面等等案例屡见不鲜,屡禁不止。所以,我们应该允许监测监控系统报警,而不能让传感器去充当摆式,愚昧的以传感器“未报警”作为环境安全的主要依据。环境中该正常的有益气体低至警戒值,不该存在的气体升高至超限,摆在附近的传感器不动作,不报警,我们安装他们也就失去了应该具备的功效了。

安全应该严管,但是一定要科学,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应下力量严厉查处监测监控系统报警后,该撤人的不撤人或撤离不果断,不及时;该查明原因的不去过问,不去核查;该采取措施处理的不处理,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合理等等,这样安全监管部门就能够有的放矢,企业就不会因为害怕因监测监控系统报警被查处而铤而走险,现场作业人员就能够向保护自己生命一样保护各类传感器,让传感器“敢说话”,“早报警”,现场人员快速撤离早避险,管理人员迅速分析早处置,实现安全生产。
一起起惨痛矿难,一个个鲜活生命陨逝,为我们敲响安全警钟,生命无价,生产事故、安全管理没有后悔良药。企业高额赔偿、涉事人员刑事追责、行业全面整顿,教训深刻。安全不是开会,不是填表,不是拍照,安全不能务虚,不能走过场,更不能演戏。真抓实干,务实控风险,较真查隐患,实锤反“三违”,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唯有科学的安全管理,才能从源头规避风险,守护生命与企业发展,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本文内容转载自:中國晨報,原标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综合素质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思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原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
